電子艙單服務

電子艙單服務
可靠的電子艙單服務
作為香港政府指定電子貿易服務供應商,「商貿易」於2006年4月11日獲香港政府委聘為電子艙單服務供應商。
根據«2002年進出口(電子交易)條例»,航空、鐵路、內河及遠洋貨物艙單的電子服務(電子艙單服務)已於2003年4月推出,其中航空及鐵路貨物艙單的過渡期已在2004年7月終止,而所有遠洋及內河貨物的艙單均須在2006年6月16日起,以電子方式提交。
請按此閱覽有關遠洋及內河貨物的電子艙單資料。
透過「商貿易」系統,您可以一次過遞交電子艙單給3個香港政府部門(香港海關、政府統計處及工業貿易署。
為選擇不採用電子方式提交貨物艙單的貿易商,「商貿易」提供了「紙張轉電子服務」,您可以將「商貿易」貨物艙單表格遞交到「商貿易服務中心」,我們會把貨物艙單資料轉換為電子訊息,傳遞至政府。
服務時間
「商貿易」電子艙單系統的服務時間為每星期7天、每日24小時運作。在政府電子貿易服務 (GETS) 的服務時間以外所遞交的信息,會儲存在「商貿易」系統,直至政府電子貿易服務再次開始運作。
服務條款